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进展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612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34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05 11:36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将全市上半年抽样检验、信息公示、核查处置等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任务进展情况
(一)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进展情况。2023年我市计划安排766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计划抽检4710批次,食用农产品计划抽2950批次。截至6月30日,共完成普通食品抽样1411批次,任务完成率29.96%,完成实验室检测1045批次,任务完成率22.19%,检出不合格食品37批次,不合格率为3.54%;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963批次,任务完成率32.64%,完成实验室检测828批次,任务完成率28.07%,检出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率为3.99%。总体抽样任务完成量占全年度任务数的30.99%,完成实验室检测任务占全年度任务数的24.45%。
从抽检整体进度看,高新、恒口、平利食品安全抽检完成较好,分别达到82.86%、51.03%、47.33%;汉滨、岚皋、汉阴、宁陕、紫阳、镇坪抽检完成进度迟缓,分别为全年任务的5.00%、12.04%、12.83%、12.92%、13.64%、14.67%;其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你点我检”的进度看,汉滨、镇坪、宁陕半年进度为0,严重滞后予以通报。
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情况。截至6月30日,全市普通食品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3.54%,食用农产品抽检总体不合格率3.99%。其中,岚皋、石泉、镇坪、平利、宁陕5县抽检靶向性较好,目前问题发现率高于省考指标3%的数值。
二、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布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应公布2064 批次,已公布1873批次,总体公布率为90.75%。岚皋、恒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滞后。
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已产生国、省、市、县四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86件,处置中42件,处置完成44件,处置率100%,处置完成率51.16%。紫阳、镇坪、汉滨处置完成情况较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抽检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年度食品抽检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安排,在均衡推进月度、季度抽检监测任务落实的基础上,根据上半年的抽检任务进展情况,全力加快食品安全总体抽检进度,结合专项跟踪抽检和“你点我检”抽检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着力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各县(市、区)局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着力提高问题发现率。问题发现率偏低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抽样环节覆盖面和精准性,有效提升发现问题食品的能力。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有关内设机构,积极推进检管结合。
(三)严格落实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程序要求。各县(市、区)局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及时稳妥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率偏低的县(市、区),要迅速采取措施加大公布力度。对涉及重要敏感的食品品种、项目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布前必须按食品抽检信息公布相关规定予以审批。
(四)确保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到位。各县(市、区)局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及时、依法、规范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确保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严格遵守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时限规定,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对于确需延期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并书面报告市局。
(五)加强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抽查。各县(市、区)局要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的质量把控,严格按要求开展数据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要及时退修、及时记录,对多次发现问题数据的检验机构要监督其迅速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的有效性。
市局将持续跟进各县(市、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全市抽检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2023年上半年全市抽检结果信息公布情况统计表;
3.2023年上半年全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