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640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50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1 09:58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29号)精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生产、销售企业摸排。对辖区内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生产、销售企业数量、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品种、执行标准及生产状况等情况,建立生产企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质量安全整治。针对销售集聚区和销售企业,即日起至3月底,组织开展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企业员工质量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三、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聚焦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指标,扩大抽查比例和覆盖面;销售聚集区要对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的销售企业“应抽尽抽”,做到销售企业抽查全覆盖。加大对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尤其要加强燃气灶、燃气调压器、燃气泄露报警器的抽查,坚持高效快捷,注重追根溯源,建立生产、流通双向追查机制,既要追踪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也要“溯源”追查生产源头。
四、严惩质量违法行为。对抽查不合格产品,要加大处理力度,依法公开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发现的燃气具质量违法行为尤其是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从重处理,对重大案件注意做好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开展质量帮扶行动。坚持监管和服务并举,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尤其是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为企业定制开具“诊断书”,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并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燃气用品生产、销售企业情况统计表(参见附件)报送市局质量监督管理科,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典型案例即时报送。
联系人:杨爱珍 联系电话:8951825
邮 箱:akzlfz@163.com。
附件:燃气用品生产(销售)企业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