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19批次食品合格和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十四期)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方便食品,餐饮食品7大类食品13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微生物超标和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口福缘火锅店使用的小圆碗(餐饮具)、圆形盘(餐饮具)、方形盘(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睿智天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文记古轩阁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方形盘(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市高新区聂小凤餐饮店使用的骨碟(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市乐食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安康竹香美味餐饮有限公司、陕西安康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安康市锦江酒店使用的小碗(餐饮具)、小盘(餐饮具)、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