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20批次食品合格和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十五期)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饼干、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6大类食品13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和餐具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高新区麦尔林面包店销售的浪漫冰沙(水晶饼)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悦来德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2批次,油碗(餐饮具)1批次、骨碟(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高新区木可谭鸭血火锅店使用的小料碗(餐饮具)1批次、筷子(餐饮具)2批次、小料碟(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市兴科金地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银珑峰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翅碗(餐饮具)、骨碟(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