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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破年】安康市场监管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作者:夏睿 更新时间:2023-10-26 09:24

今年以来,安康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为抓手,提高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今年1-10月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3.28万户,同比增长5.06%,其中新登记企业7185户,同比增长12.16%,增长率全省排名第三。截止到10月底,我市实有经营主体29.61万户,同比增长8.66%,其中实有企业5.71万户,同比增长12.30%,增长率全省排名第三。我市经营主体结构逐步优化,实有经营主体中企业占比较去年同期增长0.63%。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大“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度,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认真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建立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原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予以保留,畅通“个转企”全流程渠道,加大“个转企”业务指导,推动各类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排查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专项整治,对全市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重点清理,切实减轻各类经营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保护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权益。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发展空间全面落实省局“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经营主体,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为各类经营主体留足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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