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51批次食品合格和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十六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共13大类食品15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微生物超标和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口福缘火锅店使用的小圆碗(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汉滨区美馔餐饮馆使用的汤碗(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骨碟(餐饮具)1批次、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高新区胖大洲涮肉店使用的餐盘(餐饮具)、茶杯(餐饮具)、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市汉滨区铭城印象餐饮店使用的小碗(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