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04批次食品合格和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十九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茶叶、饮料、豆制品、水果、蔬菜、配制酒、餐饮食品共7类食品10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餐饮具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南分店购进的沃柑1批次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汉滨区潇湘人家使用的汤碗(餐饮具)、骨碟(餐饮具)、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