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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中心城区早夜市小餐饮、食品摊贩专项整治

作者:李春晖 更新时间:2023-11-18 08:24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安全、卫生、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中心城区早夜市小餐饮、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专项整治期间,采取“五查”工作法,对中心城区所有早夜市小餐饮、食品摊贩逐户发放《中心城区食品摊贩合规经营告知书》,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一查证照公示。查早夜市小餐饮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证照有效,公示规范。二查设施设备。查食品及食品原料盛装容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清洗消毒设备是否满足经营需求,“三防”设施是否规范有效。三查食品原料。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离地离墙贮存,冰箱冰柜内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是否分离存放。四查加工制作。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穿着清洁工作服,餐饮具是否消毒清洁到位,是否露天加工制作食品。五查环境卫生。查经营场所是否定期开展移位清扫、及时消除四害侵入痕迹,杜绝“前厨后店”“塑料袋套碗”“出店经营”现象。联合整治中,对发现的备案卡、健康证未公示,塑料袋套碗、使用非食品级盛装食品等问题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备案卡过期、露天加工食品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摊贩120余户,发放食品摊贩合规经营告知书120余份,检查早夜市小餐饮80余户,督促现场整改问题80余个,责令限期整改问题20余个。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将始终坚持普法与执法并重,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强化日常监管,最大限度消除早夜市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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