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将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及电梯维保、气瓶充装以及旅游景区、涉众公共场所、重大群众聚集性活动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以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得层层委托,规避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企业负责人要严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保障准备,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能快速、有效处置。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
节日期间,旅游景区、涉众公共场所、供热锅炉和气瓶充装单位等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各类特种设备高频次、满负荷运行,各使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有关措施,有的放矢做好应急救援演练,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刻吸取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组织开展隐患自纠,自行检查前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查弱补强,加强对在用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施台账清单管理整治,切实保障特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业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企业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订风险管控清单,认真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特种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禁上述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断档。
四、开展典型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警示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节前和节后分别组织一次典型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员工开展专业技能再教育再培训,重点放在日常检查中排查发现的风险和隐患问题上,不搞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培训,切实推动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将隐患风险抓早、抓小,筑牢安全防线。
五、强化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合理制定值班计划表,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现问题要明确专人及时报告并积极处置,涉及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舆情要立即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维保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保障责任,严格抓好电梯维保质量,督促电梯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护,按照维保规程进行操作,如实做好维保记录,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如接报电梯故障报告,技术人员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六、确保春节后复产复工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规律,春节后复产复工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因此对节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格外重视,复工前要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的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检查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仔细核查一次人员返岗情况并签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制定一套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对是否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签名确认,坚决不启动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条件的复工复产,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