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公示办法(修订)》的规定,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通过,现对拟授牌的8家2023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拟撤消命名的9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安康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电话 0915—8951812
附件1:拟命名的2023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xls
安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