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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以“三个三”模式提升药品法治宣传实效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4-03-19 10:20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市场监管局秉承抓好普法工作就是提升市场监管力的理念,积极探索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2022年12月,该局被国家药监局命名为第二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突出三个融合,探索创新宣教模式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宣教平台,创新宣教方式,做足融合文章,努力让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一是“普法+全域旅游”。石泉旅游资源丰富,为提升药品法治宣传效果,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好用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展厅、药品法治实训基地和青少年法宣教育协同平台的基础上,在景区景点、文旅活动等平台中融入药品法治元素。依托饶峰驿站景区建成药品法治宣传主题乐园,开辟药品法治健康步道、健康成长乐园、“美丽有法”风车走廊;在石泉老街排演普法情景剧《县令巧判假药案》,开展药品法律法规打卡、知识互动问答等活动,让游客和群众在日常锻炼、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二是“普法+乡村振兴”。石泉县地处秦巴山区腹地,药用资源丰富,县委、县政府将中药材产业作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列入六大产业链大力扶持。该县以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阵地,农业、林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面向中药材种植户和中药材企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邀请专家解读严禁收购售卖假劣中药材的相关规定,从源头帮助农户、企业做好规范化种植加工,强化合规生产经营。三是“普法+规范执法”。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全过程,通过说理式执法、说理式监管传播法律知识。

打造三个阵地,健全完善宣教体系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本着“立足现有、整合资源、实用够用、集约节约”的原则,打好“扩、改、建”组合拳,健全完善宣教体系。一是扩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展厅。依托县普法宣传教育中心,扩建成30平方米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主题展厅,设置“知法守法”“安全用药”“违法必究”“践行使命”四大板块,集中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知识、违法行为责任后果及典型案例,形成集科学性、常识性、警示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二是改建饶峰法治宣传教育实训基地。将饶峰镇胜利村原缫丝厂闲置场地改造成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实训基地,建成活动室、法治展厅、科普展厅,集中展示全市8件药械化典型案例和涉案实物样本,以及200余种中药材浸渍标本、腊叶标本,道地秦药,当地中药材相关产品。实训基地面向全市药械化执法人员、药品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游客和群众也可免费参观并参与中草药标本和趣味手工制作,极大地增强了普法宣传的趣味性。三是建成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平台。在石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平台,以图文、视频、实物等方式,展示药品法治发展史、“两法两条例”、危险药品毒品实物及部分典型案例和书籍等,通过可更换的展示墙适时更新普法内容,使有限的空间发挥更大作用。该平台每周末开放,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有计划地安排全县中小学生轮流到此接受药品法治知识教育,促进青少年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围绕三个面向,深度普法彰显成效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三个面向,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切实增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坚持面向监管执法人员,以普法促进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有效提升,执法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办药械化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在陕西省各县(区)万人办案数排名中位列前十。二是坚持面向行政相对人,促使行政相对人尊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组织行政相对人开展行政约谈、集中学习等宣传活动,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生动直观地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三是坚持面向社会公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近两年累计开展药械化法治宣传“六进”活动100余场次,社会公众对药械化法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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