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3批次食品合格和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三期)

2024年第5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5-14 14:23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83批次食品合格和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三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两大类食品9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饮具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安康秦巴云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骨碟(餐饮具)、1批次筷子(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陕西安康高新力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密胺餐盘(餐饮具)、安康秋铭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批次筷子(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金诺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餐盘(餐饮具)、1批次汤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福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粥碗(餐饮具)、1批次菜盘(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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