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0批次食品合格和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四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包括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 (粽子) 共7大类食品7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饮具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紫金雅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筷子(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锦江酒店小碗(餐饮具)、小盘(餐饮具)、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汉滨区诚湘阁佳苑餐饮店骨碟(餐饮具)、筷子(餐饮具)各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