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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会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7-04 17:00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各级各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近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条例》集中宣贯培训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消保机构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局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各镇(办)消费维权相关干部100余人通过腾讯视频线上参训。

本次培训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润林进行宣讲。他运用大量事例,结合安康实际,介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解读了《条例》的5大要点和10大亮点,分析了《条例》实施中的现实赌点,提出了推进消费者维权的工作建议。讲解深入浅出、条分缕析,有效帮助各部门、各监管领域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在网络消费、预付消费侵权、消费索赔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消费维权、规范经营行为、激发消费活力提出了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推进《条例》宣贯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指导,并与放心消费行动、消费投诉公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等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生产经营者更加懂法守法,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共建共享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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