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58批次食品合格和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五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2大类食品16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餐饮具洗涤剂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禹金洲喜事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1批次汤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睿智天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筷子(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兴科金地酒店有限公司1批次筷子(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宁陕县鑫晟果蔬店1批次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