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罗云忠 类别:A类
姚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26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助力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走在全省前列。2021年—2023年省对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连续三年获评A级等次。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高规格成立“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康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开展以来,成立以市食药安委副主任、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34名市级领导以上率下,担当尽责,带头包保37家A级主体,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问题反馈、督促整改等工作,带动全市6618名干部与3721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包保责任,推动实现食品安全“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责任”的目标。
二是强化监管综合协调。充分发挥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作用,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信息交流、形势会商、考核评议。对内强化运行管理,提高统筹部署能力;对外加强与各级政府、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评议考核,组织协调30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狠抓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教体部门积极推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门“昆仑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制假售假犯罪行动,卫健部门全力做好风险监测,粮食部门积极推进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林业部门着力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工作格局。建立“季度督查—问题通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运用“四不两直”和“穿透式核查”方法,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分县区下发通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三是积极提升治理水平。建立“13456”风险隐患防控排查治理机制,市场监管实行检查标准化、手段智慧化、整改台账化、管理闭环化“四化”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问题处置、信息录入、问题督办五个100%要求;健全风险会商、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督查暗访、通报约谈、评议考核6项制度。创新制定“12332”包保工作机制,印发《包保干部应知应会手册》,明确工作要求和督导内容;发送《提示函》《督办函》及时提醒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分环节制定督导检查和企业自查清单;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实行“两单”管理,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有机融合,闭环管理。“12332”等工作经验两次被国务院食安办工作简报刊载推广。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字化建设,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等为监管对象,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抽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市2598家餐饮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其他类型企业探索推进“互联网+透明车间”“互联网+阳光超市”等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靶向监管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四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手段。每年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交流会,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防控重点和治理措施进行会商研判,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2023年以来,全市共召开食品安全行刑衔接联席会22次,案件研判会62件次,联合执法90家次,提高行政执法打击精准度和力度。建成了以市、县、镇医疗机构为网点,延伸至村卫生室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品致病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覆盖全市十个县区。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广覆盖、有侧重、不遗漏”,对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小作坊等各环节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抽检,超额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加强快检、抽检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后处置工作,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针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质量、豆芽质量、包装饮用水抽检发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食品抽样靶向作用,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三年来,共完成食品抽检27886批次,平均问题发现率3.57%,完成农产品抽检7684批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是严格食品全链条监管。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严管严治,保护周边耕地面积17224亩。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城区10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全面取缔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率先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督促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建立一户一档监管档案。推动82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全部建立“种养殖基地+门店+餐桌”的全过程的追溯制度。在学校承包食堂、集体供餐单位和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实行食品安全“双总监”机制,推广并投放使用外卖“餐食封签”300万份,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97次。针对小餐饮、小摊贩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健康证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建立“七有五达标”标准,在中心城区打造5条小餐饮示范街。针对校园及周边、农村食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集中用餐、网络外卖等重点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0多次,三年来,累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939件,公安机关侦办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人,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六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定片定区、定岗定责、定人定位”四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市138个镇办均设立市场监管所,所有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工作报酬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村(居)。市、县两级投入经费1千余万元用于市场监管所提升改造,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市场监管所,申报“四星所”6个。建立“局队所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分批举办食品安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执法办案大讲堂”“科长大讲堂”和“送法到基层”等40期,全面提升队伍监管水平,破解基层所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七是聚力打造食安放心市。召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健全制度体系,实行周例会和“两清单”管理,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落实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制,制定食品小摊贩“精细化管理标准”和小餐饮“七有五达标标准”,带动社会投入800万元,提升改造小餐饮2420家,打造示范街区16条。打造茶叶小作坊“示范带”1条,完成升级改造113家。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审巩固提升工作为抓手,建立“1234”和“三包三定”工作机制,市区一体常态化开展创建督导检查。累计检查农贸市场280家次、餐饮街区47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520家,督促整改问题12695个。开展“八个十”专项行动,打造646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示范样板。宁陕通过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现场验收,岚皋被命名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8个县区被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八是着力推进社会共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你点我检”等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市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8万份,开展宣传培训800余场次,培训3.8万人次。发送短信130万条,刊播公益广告150余条,刊发宣传稿件340篇,开展专题报道16期。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活动194场次,培训宣贯8000余家餐饮企业,发放资料1.1万份,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00余篇次。邀请新闻媒体直播执法检查全过程,对网红餐厅、重点餐饮街区、学校食堂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52期,每期至少5万网友在线“云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邀请媒体持续跟踪。发布“餐饮红黑榜”12期,公开曝光70余家问题餐饮单位,倒逼餐饮质量整体提升。推动集体食堂、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全市517家单位享受风险保障11.44亿元。有力地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抓实“两个责任”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抓紧“一把手”工程,围绕“十个全覆盖”目标,运用好“12332”包保督导工作机制,实施“三防四抓三严”工作法,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压实、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推进工作机制优化完善。持续加强综合协调,对内强化运行管理,提高统筹部署能力;对外加强与各级政府、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评议考核,制定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挂牌督办和约谈办法,健全信息通报、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应急管理、挂牌督办、责任约谈、考核创建、联合执法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工作格局。
三是持续加大监管人力财力投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诉求,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加大快检设备配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强化监测抽检手段,优化工作程序,持续提升预警能力和抽检靶向性,加强包保干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全链条”安全。
四是持续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畅通诉举报渠道,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争取财政支持,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实施奖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有序开展舆论监督,持续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郭康 电话:0915-895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