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0批次食品合格和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十五期)

2024年第23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4-11-18 14:41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10批次食品合格和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十五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糕点、饼干、酒类、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12类食品22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和洗涤剂残留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啊满小吃店使用的汤碗(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汉滨区西外环路陕秦赵记羊杂汤店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三友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市乐食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文记古轩阁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方形盘(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安康市高新区王聪家蒸面店使用的蒸面小盘(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安康市汉滨区翁老三蒸面店使用的稀饭碗(餐饮具)、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安康市汉滨区马家蒸面马老二店使用的筷子(餐饮具)、不锈钢稀饭碗(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安康市汉滨区老味家面皮店使用的稀饭碗(餐饮具)、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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