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消费需谨慎 理性消费才是真
案由及结果
紫阳县王女士2022年在一超市办理了面值1000元购物卡一直未使用,2024年超市倒闭,超市负责人表示顾客会员卡电脑系统已经注销,无法查询使用情况,无法退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超市负责人退还购物卡费用。
消费提示
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要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诚信经营是关键 合同约定说了算
案由及结果
投诉人李某反映2024年8月在汉滨区某建材市场定制衣柜并预付货款42000元,商家承诺45日内安装,至11月中旬,商家一直未送货安装,投诉人要求商家尽快安装或退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无条件给消费者退还预付货款42000元。
消费提示
购买定制服务时,消费者一定要查看经营主体相关证照,约定定制商品尺寸、颜色、货号、送货安装时间、违约责任等,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