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准确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全市重点工作有关重大决议、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
2.对市局机关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包括研究决定市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和内部工作制度;研究审定市局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及其他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建议等事项。
5.研究市局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队伍管理;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的重要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6.讨论决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有关事项,包括研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事项。
7.讨论决定本系统设备购置、工程建设(装修工程)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以及资产的处置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
8.讨论决定必须由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原则和程序
1.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2.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如不能到会,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
4.党组会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提出,党组成员可向党组书记建议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是否列入议题。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成员应在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并于会前与党组书记沟通,达成共识。涉及重大改革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议题,事先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党组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干部任免、调动,必须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程序办理,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
5.会议的日期、议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通知到各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6.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对党组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讨论重大事项如发生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如实上报,请求上级党组织裁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
7.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通报。
8.议题形成决议时,由主持人指定分管成员负责落实,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如在落实中遇有特殊情况,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决定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及时反馈。
9.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三、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党组会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每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与会人员要向党组汇报上次党组或党组扩大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与会人员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发表意见。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和工作大局,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
3.党组书记负责党组日常活动,协调党组成员的工作。党组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党组成员应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主动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4.党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对党组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可在党组会上提出,在党组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不得有任何违背党组决定的言行。
5.党组成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6.党组成员外出,应事先向党组书记报告,并告知政办科。
7.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关直接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
8.建立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制度,由党组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表决的形式和结果等,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党组成员个人向党组会推荐的干部人选,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记录要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并存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