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批次食品合格和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六期)

(2023年第9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4-17 08:34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60批次食品合格和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六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3大类食品6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洗消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康遇福餐饮店使用的勺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百利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茶杯2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绸都潮牛道餐饮店使用的汤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市高新区自然原味餐饮店使用的黑圆盘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市高新区盛世飘香米线店使用的汤勺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陕西安康汉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康瑞斯丽酒店使用的大鱼盘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安康融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勺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安康市乐食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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