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03批次食品合格和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七期)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安康天一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1批次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紫阳万友鲜生商贸有限公司大地分公司销售的耙耙柑1批次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石泉县利智家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